2025年3月19日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较强的专业素养,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
2.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
幼儿教师 2 名
(1)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符合幼儿园工作要求。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3)大专及以上学历;
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违反“六个严禁”(严禁涉毒、涉赌、醉驾、体罚或侮辱幼儿等)的教职员工。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
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屏蔽检测内容存在邮箱 。
幼儿教师联系人:
首页
复制
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