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专任教师岗位) | |||||||||||||||||||||
2025-03-14 |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属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始建于1979年。 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浙江省清廉示范校、浙江省高校党建示范校、浙江省文明单位,学校还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本科试点单位、浙江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标杆院校试点单位,为浙江科技大学、绍兴文理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梅山、镜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912 亩,正与新昌县共建新昌校区(约 600 亩),拥有全日制在校生 15500 余人,教职工 928 人。 二、招聘计划 学校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共37名。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前。 (二)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 4、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博士学位,而不是符合其一即可。 5、本单位明确优先考虑特定条件的,视为选人偏好而不是限制性条件,但在获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情况下,本单位可谢绝其他人员应聘,也可能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自招聘信息对外公布之日起2周后, 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等,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除按规定完成招聘工作、视情况暂缓或终止招聘的岗位外,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5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25年8月底或9月初集中更新(含少量新增岗位和个别需要新加入的岗位),届时按更新目录要求招聘。 经考试、考核后,如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聘。 (二)招聘具体安排 本单位将在集中公布招聘信息的基础上,在单位网站相应栏目上发布本单位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进一步明确具体方法、要求和阶段性招聘工作安排,并及时公布招聘进展情况,供应聘者查询。 招聘程序一般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学校启用并仅接受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除外)([申请查看])进行报名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登陆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在首页点击“师资队伍-招聘系统”专栏,登陆“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信息系统”,注册个人信息,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应聘岗位报名,其中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才、符合条件的体育专任教师)请进入招聘网站的“高层次人才”模块选择应聘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本单位根据各岗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将在学校网站“师资队伍-人才引进”栏目中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及考试有关安排,同时以招聘报名系统、手机短信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考试前,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生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要求为所在党组织的党总支或党委出具)以及与所应聘的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单位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和工作具体安排,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各岗位(高层次人才除外)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1、考试 各岗位(高层次人才除外)一般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方式。 2、考核 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实习见习表现鉴定、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 (四)体检、考察 专任教师岗位体检工作一般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六、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待遇 受聘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可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有关学历、职称以及任职资历等特定要求,协商并约定聘至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合理等级的岗位。 经本单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有关办法依照学校相关文件协商执行。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招聘条件所指的“工作经历”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并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社保基金缴纳或类似证明。 ( 二 ) 在职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可仅作为参考,一般不作为限制性要求。 ( 三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八、咨询和监督 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报名、考试、聘用等具体事项的,可直接与本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一)用 人 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二)人事处联系电话:[申请查看](陈老师)、[申请查看](金老师)。 (三)监督电话:[申请查看](学校纪委办公室)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1 2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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