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天府学校2025年上半年第一轮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的公告 | ||
2025-03-06 | ||
清华附中天府学校是四川省与清华大学省校战略合作的重点项目,地处国家级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占地338亩,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合作共建,是一所涵盖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十二年制公办学校。 学校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运行管理,沿袭清华大学附属中学的办学特色,以“湖光山色,百年名校,掌上明珠”为定位,统筹推进小初高贯通培养、大中衔接培养的办学模式,努力创建四川省首所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科技高中,力争早日发展成为一所传承东坡文化、彰显清华精神、教育质量过硬、创新氛围浓郁的现代化示范名校。 为配齐配强学校师资力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清华附中天府学校拟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48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 [申请查看] 上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本科学历人员:限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 2025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 2. 研究生学历人员 :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眉山天府新区范围内在编教师除外)。 3. 取得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核形式。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 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宣讲时间 1.现场报名 考生请于招聘会当天将资格审查材料交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报名(考生请按照下述资格审查中报名材料要求,携带好报名材料,于招聘会当天在现场报名),招聘会安排如下: 2025年3月5日(周三)14:00—18:00,西南大学北碚校区; 2025年3月14日(周五)14:00—18:00,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 2025年3月17日(周一)09:00—12:00,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 2025年3月18日(周二)14:00—18:00,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 2025年3月25日(周二)14:00—18:00,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 招聘会时间和地点请考生持续关注“清华附中天府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各大高校就业信息网,若有更改请以最新发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2025年3月26日 ,请按照下述资格审查中报名材料要求, 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扫“报名信息提交二维码”(见附件3) ,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 报名邮箱地址为 [申请查看] ,邮件请按如下规则命名:【春招报名】报名岗位+姓名(如:【春招报名】小学语文+张三)。 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具体岗位条件要求,根据本人学历、专业等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填写《清华附中天府学校2025年上半年第一轮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报名时根据考生所属类别提供相应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信息表》(现场报考者证件照需彩色打印或另交1张2寸证件照); (3)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验证报告、学位证明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资格审查由清华附中天府学校负责。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签约 考核合格的应届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请提前获取) ,且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依据招聘岗位与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成绩相同的,加试后确定。 2.体检时间和地点。 3.复检及递补。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教体文旅局、清华附中天府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情况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在该岗位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由教体文旅局、清华附中天府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在该岗位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 (二)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最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到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四)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六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教体文旅局、清华附中天府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申请查看](四川天府新区眉山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局) [申请查看](清华附中天府学校) 举报电话: [申请查看](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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