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交通运输规划与建设管理
发布时间:2025年3月6日
岗位职责:
从事辽宁省港口航道、水路运输、道路运输、交通工程与安全、智能交通行业规划与建设管理
岗位要求: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需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应届博士研究生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如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或发证日期不在上述范围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
投递说明:
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至3月17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如有意向请网络报名,将简历和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现场报名在赴学校宣讲时进行,若该高校所有岗位网络报名人数小于2人取消宣讲和现场报名。
简历投递邮箱:[申请查看]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
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毕业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面试考核
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情况,确认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并与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院系及本人联系,通知面试考核相关事宜。
面试重点考察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集中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3月20日:湖南大学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与高校预约确认后,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以及上述7所高校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关注后续信息。
组织考察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向学校发布考察公告,并组成考察工作组赴高校开展考察工作,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客观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和发展潜力等情况。
按照有关政策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
体检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与毕业生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将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申请查看])及拟聘人员所在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校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公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内设机构4个,分支机构4个。
主要负责为全省港口水运、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参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并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申请查看]领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规模:150-500人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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