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教师。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符合北京市有关政策要求。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五)年龄要求
原则上,博士不超过31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出站人员不超过33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其他要求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2.博士后出站人员: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完成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博士后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和要求。
3.留学归国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引进留学生落户条件和要求。
4.社会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存放(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存档机构存放)。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北京印刷学院2025年青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请将以下材料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附件1中所列简历接收邮箱。
邮件标题为“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位—应届/博士后/社会人员—出生日期”。
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可兼报。
1.填写《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青年教师岗位)》(附件2),文件以“招聘学院—招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位—应届/博士后/社会人员—出生日期”命名,保存为EXCEL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公章)及本人页扫描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扫描件。
留学人员提供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的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5.在站博士后提供全脱产证明扫描件,已出站博士后提供博士后证书扫描件。
6.职称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的无需提供)。
7.其他相关业绩成果等支撑材料扫描件。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各招聘学院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及《北京印刷学院2025年青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条件及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初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向用人单位提交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背景、研究方向、学术经历等),要求本人正脸清晰出镜,时长不超过3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50M(视频不需要剪辑),时间安排及接收邮箱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初选成绩实行百分制,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成绩排名,按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学院初试人选(合格人选不足1:10比例时,以实际符合人数确定)。
(三)心理健康测评。
所有进入学院初试人选须在规定日期内参加心理健康测评。
(四)初试。
用人学院采用面试、试讲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基本素质、教学能力、学术能力、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考察。
初试实行百分制,75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成绩排名,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
(五)复试。
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实行百分制,8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成绩排名,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
(六)确定人选。
根据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学科专业契合度、工作实践经历、国际视野、奖励与成果等情况综合考察,学校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按不高于1:2的比例研究确定推荐候补人选。
(七)思想政治考察及体检。
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考察和档案审查;
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及相关材料。
(八)公示。
在学校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一)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本次招聘:
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人员;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人员。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
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察、体检等公开招聘各项工作。
原则上,拟聘人员应在2025年10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到我校报到。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报到的,学校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注重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推行师资博士后制度。
原则上,不具备博士后培养经历的教师岗位拟聘人员(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不做要求),须按师资博士后(正式教师同时具备博士后身份)入校。
(六)服务期限:首聘期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
在首聘期内应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并晋升副教授职务,未晋升副教授职务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七)相关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涉及岗位要求等事宜咨询各招聘岗位所在学院,具体联系电话和邮箱详见附件1。
(二)涉及招聘报名、程序等相关问题咨询人事处[申请查看],电话:[申请查看],邮箱:[申请查看]。
北京印刷学院
2025年3月5日
附件:
1. 北京印刷学院2025年青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申请查看]
2. 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青年教师岗位) [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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