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2025年部分学校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2025-03-04 |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夯实基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 兴化市教育局将赴相关高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36名 。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7日至2007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 7.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能提供相应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其他报考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25年部分学校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兴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申请查看])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9:00至2025年3月11日16: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3月10日8:30—12:00。 3.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①—⑤材料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①—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③成绩表(须有高校相关部门印章)。 ④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的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⑤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初审 兴化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或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等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3月14日9:00-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 笔试地点:南京晓庄学院(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 面试地点:南京晓庄学院(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对面试人选,由兴化市教育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③成绩表(须有高校相关部门印章)。 ④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的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⑤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兴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开选岗 对需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兴化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选岗。 (七)考察和签约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本公告由兴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兴化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申请查看](中共兴化市纪委兴化市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申请查看](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 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申请查看])部门公告 举报邮箱:[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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