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应聘 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专业技术职务等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和心理等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 、 招聘岗位 、 其他条件 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其他条件 |
辅导员 岗位1 | 2名 | 1.中共党员;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①大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4.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6.1995年6月6日以后出生; 7.要求入住女生公寓至少2年; 8.具有心理学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背景优先; 9.能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入职 |
辅导员 岗位2 | 2名 | 1.中共党员;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①大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4.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6.1995年6月6日以后出生; 7.要求入住男生公寓至少2年; 8.具有心理学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背景优先; 9.能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入职 |
(二)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正式入职期限之前。
(三) 岗位性质及相关待遇
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经济待遇按上级有关政策及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6日16:00前将以下电子材料发送至[申请查看](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1)《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WORD版)》(附件1);
(2)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主要论文、论著、科研及获奖证书扫描件,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国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经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2.资格初审。
学校按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在后续工作中如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学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
(二)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按40%、面试按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预计2025年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择期在学院官网[申请查看]人才招聘”栏发布。
笔试主要考察辅导员工作基础理论知识、综合素养、政治素质、思想作风、文字表达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有关人员;
比例未达5: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习成绩单,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按指定时间、地点至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可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学院网站([申请查看]人才招聘”栏)通知或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三) 体检、考察
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 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审定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校手续。
(五) 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
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 、 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官网([申请查看]人才招聘”栏)
2.高校人才网([申请查看])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要求和相关安排。
(三)对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情况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申请查看](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过程性相关问题,请向招聘单位人事部咨询,电话:[申请查看]。
有关招聘岗位相关问题,请向学工部咨询,电话:[申请查看]。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附件: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2025年5月23日
- 附件【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申请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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