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发展要求,经学校研究,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杰出人才。
欢迎广大海内外人才加盟我校,迈步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实现新飞跃!
(数据截至2024年12月底)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教学科研岗位23人,学科带头人1人,体育教师1人。
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及各学院联系方式请见附件《上海电力大学2025年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说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师德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获奖、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作等)电子版发至各学院邮箱及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学院××岗位+姓名”。
应聘时间:采用常年招聘方式,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各学院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综合考察的通知。
3.综合考察:由各学院组织考试或考核、试讲、面试等综合考察。
内容主要涵盖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政审与体检:由各学院组织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至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6.录用入职。
四、相关待遇
1.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住房:临港新片区政策性房源;
周边配套齐全的临港新片区公租房和人才公寓。
3.落户:按本市相关政策,对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各类人才,实施居住证专项加分、缩短“居转户”年限等政策。
4.其他: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可享受工作餐补贴、免费体检、教职工疗休养、探亲差旅费等待遇。
五、学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申请查看]
联系电话:[申请查看]
学校网址:[申请查看]
监督电话:[申请查看]
上海电力大学
2025年02月26日
下载附件
附件1 上海电力大学2025年岗位招聘计划.xls [申请查看]
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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