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2-20
- 截止日期:2025-02-27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因工作需要,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 信息宣传员(若干名)
主要职责:负责日常摄影摄像,撰写新闻稿件,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编辑、运营,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2. 财务人员(若干名)
主要职责:负责财务对账、案款兑付、票据管理等,协助财务室做好日常相关财务工作。
3. 书记员(若干名)
主要职责: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负责校对、送达法律文书;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完成法官或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 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
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 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 1995 年 2 月 19 日 以后出生),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可放宽至 35 周岁;
4. 信息宣传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具有摄像摄影、新闻编辑、视频后期剪辑等专业能力。
有新闻宣传工作经验、新媒体运营编辑经验的优先;
5. 财务人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类、金融类等专业,熟悉财务工作,有财务工作经验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优先;
6. 书记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打字速录准确录入 60 字 / 分钟以上。
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或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7.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 试行 ) 》执行;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 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一)报名时间
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 截止;
2. 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详见附件 ) ,并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近期免冠证件照 1 张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后(备注姓名及应聘岗位)发送至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 [申请查看] 。
( 二 ) 资格审查
我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从公告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止,符合报名条件的,政治部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进入下一轮测试环节。
(三)笔试和面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四 ) 聘用
我院根据招聘条件、笔试、面试结果,经政审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 2 个月。
四、有关待遇
1. 工资待遇:面议;
2. 对正式聘用为我院合同制人员,按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提供住宿。
本公告由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申请查看]
附件: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申请查看]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2025 年 2 月 19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申请查看] 526379c 6f 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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