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 崇明 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 2019〕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有关规定, 崇明 区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3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资格 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卫生健康事业 。
(二)年龄一般在 35周岁以下(19 90 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
( 三 )具备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
具体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等详见《 2025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 四 )紧缺急需专业的执业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还须取得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
紧缺急需人才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1.具有初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执业医师;
2.具有中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执业医师;
3.具有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执业医师(正高级职称且具有上海市户籍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二、报名 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 5 年 2 月 21 日至 2 月 27 日 。
(二)报名 方式 : 应聘 人员 应 对照 报名 岗位的条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申请查看] ;
邮件主题请设置为:意向单位 +应聘岗位+姓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
报名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报名信息表(签署诚信承诺)(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4.居住证(仅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5.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学历学位验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7.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如医师资格证、规培证和护士资格证等证书暂未取得的,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正式入编前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三)其他事项。
后续各用人单位可根据人员报名应聘情况,不限时接收空缺岗位的人员简历。
三、 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用人单位集中统一开展,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 、 综合考核
(一) 笔试 。
护士、医技 岗位 应聘 人员 需 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养、医学基础知识、医德医风等 。
(二)面试。
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 ,主要采取专业答辩、情景模拟、技能实操等方式进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 水平 、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 ,其中 。
护士岗位应聘人员需进行技能实操测试(实操分数按 30%计入面试总分 )。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
五 、体检和 考察
对拟 聘用 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含心理测试, 费用由本人支付) 和考察 ,体检 须 在 本市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 ,心理测试在 崇明 区精神卫生中心。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如体检或 考察 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 综合 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
六 、公示和聘用
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后,上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在崇明人才网公示 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 备案 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七、联系方式
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招聘岗位简章》。
附件:
1. 202 5 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简章
2. 202 5 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 5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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