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2-14
- 截止日期:2025-02-16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长人社联【 2015 】 8 号)以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生处行政管理岗位 1 名,专职辅导员岗位 3 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 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1 )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 1989 年 2 月 13 日 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 1 )。
2. 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3. 应届毕业生需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 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 优先条件:硕士研究生优先,有实际工作经历或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
(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 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在读的非 2025 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 三支一扶 ” 、 “ 大学生村官 ” 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 现役军人;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5 年 2 月 13 日 至 2 月 16 日 16:00
(二)报名方式:将所需材料清晰扫描,按顺序汇总生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超 30M ),命名为 “ 报考岗位名称 + 姓名 ”
发送指定邮箱 (点击查看) ,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 / 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所需材料:
*1. 报名人员须填写《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 年编外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 2 ),本人手写签字;
*2. 个人简历,不超过 2 页 A4 纸;
*3.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 页);
*4. 大学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报名表中所填奖项获奖证书扫描件;
*6.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面试前出具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须加盖党组织公章;
*8.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劳动合同、其他相关证书等)。
以上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的或材料清晰度不高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报名要求
1.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概不受理报名事宜;
2. 考生需对所填报信息负责,由于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各类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核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审时间: 2025 年 2 月 17 日
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于 2 月 17 日 16 : 00 后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采取 “ 笔试 + 心理体检 + 面试 ” 的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及要求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1. 笔试
开考比例为 5:1 。
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满足开考比例 5 : 1 时进行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 100 分计算,依据笔试分数高低按招聘岗位人数 5:1 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
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 5:1 时,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环节。
2. 心理体检
拟面试人选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心理健康体检,体检费用 200 元 / 人(费用自理) , 检测时间、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 面试
心理体检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方式及要求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成绩按 100 分计算,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拟聘人选确定
学生处行政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均不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 1 :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
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试行 ) 》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聘用
行政管理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考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及时查询报名及考试相关要求及公示内容等系列信息。
3. 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 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 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附件 1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 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 2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 年编外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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