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2-10
- 截止日期:2025-02-18
-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4]57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 [2011]10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是 1958 年在原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基础上组建。
学校设有理论作曲、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现代乐器演奏、舞蹈表演等 7 大学科和文化学科。
学校秉承“让学生健康成长、让家长满意放心”的办学宗旨,践行“求真求实、至善至美”的校训,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心地善良、活泼开朗、奋进向上的音乐基础人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 2025 年 2 月 8 日 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 [申请查看]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 ([申请查看] 、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栏( [申请查看] )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2025 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 一 )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022 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7. 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8.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9. 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 2025 届高校毕业生, 2023 、 2024 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11. 应聘人员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 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 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2.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 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
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 [申请查看] )左上方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2025 年 2 月 11 日 9:00 至 2 月 18 日 9:00
资格审查时间: 2025 年 2 月 11 日 9:00 至 2 月 18 日 16:00
笔试缴费时间: 2025 年 2 月 11 日 9:00 至 2 月 19 日 16:00
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提交。
因个人原因未在报名网站开放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的应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
考生提交报名登记表后,所填内容视为考生的诚信承诺,因填报内容不实考生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 1:3 。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 3:1 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 3 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不能开考的岗位将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 9:00 前在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查看] )公布,学校将联系有关应聘人员是否有改报需求,应聘人员改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0 日 9:00-16:00 。
本次招聘,每科笔试考务费为 45 元,根据报考岗位笔试科目数量进行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 [申请查看] )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资格审核等招聘工作期间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笔试
1. 语文教师岗位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
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笔试成绩满分为 200 分,及格线为 120 分,成绩保留 1 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25 年 3 月 5 日 9 : 00 起。
笔试时间: 2025 年 3 月 8 日
8 : 30 至 10 : 00 职业能力测验
10 : 30 至 12 : 00 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
2.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5 年 3 月 25 日 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 ( [申请查看] ) 查询笔试成绩。
(三)综合面试
1. 语文教师岗位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 1:3 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
招聘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数达不到 1:3 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综合面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线为 80 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面试形式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 [申请查看] )另行通知。
2. 成绩核算
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方式为:总成绩 = (笔试成绩÷ 2 × 50%+ 综合面试成绩× 50% ),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保留 1 位小数,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总成绩于综合面试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 [申请查看] )发布。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按照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应聘人员根据学校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
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考察、档案核查的情况进行复查。
考察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
查询应聘人员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和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同时依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将在考察环节同步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
准入查询不通过,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并告知被查询对象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先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 [2023]57 号)办理新聘用人员的备案、聘用等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 6 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未经我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或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回避制度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 人社部规 [2019]1 号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 津人社局发 [2011]10 号 ) 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纪律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 [2011]10 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或取消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 [申请查看] )、天津音乐学院门户网站( [申请查看] )、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 [申请查看] )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邮箱: [申请查看]
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联系人: 刘 老师
招聘工作信访电话: [申请查看]
咨询时间:工作日 9:30-11:30 、 14:30-16:30
附件【 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2025 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pdf [申请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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