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2-08
- 截止日期:2025-02-14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泰山医院隶属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预防、医疗、保健、疗养、康复和养生养老为一体的省属三级老年病专科医院 , 是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干部保健基地。
医院坐落于泰山南麓景色秀丽的天外村风景区内,是泰安市政府命名的花园式单位 , 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 160 余亩,建筑面积 8 万㎡,在职职工 600 余人,编制床位 726 张。
医院开设心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老年医学中心、睡眠医学中心、心脏康复中心、长护中心(临终关怀中心)、中医部(治未病中心)、肿瘤科、全科医学科等内科科室,普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麻醉科、疼痛科等外科科室,开设急诊重症部、疗养保健部、康复养老部、健康管理中心等业务科室,同时设有功能齐全的医技科室。
医院拥有美国 GE-HDi 型 1.5T 超导磁共振、联影 3.0T 超导磁共振、 PHILIPS 螺旋 CT 、飞利浦大型血管造影机、智能高档彩色超声诊断系统、日本 PENTAX 共聚焦激光纤维内镜、高清电子胃镜、 OMOM 胶囊消化道内镜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托马斯体外冲击波心血管治疗系统、心肺评估及康复治疗系统、高压氧舱、血液透析治疗系统、眩晕诊断治疗系统及外科相关手术系统等一系列先进医疗设备。
医院始终坚持走人才兴院、科技强院之路。
历经 70 余年的发展,医院已经形成发展有重点、专科有特色、人才有专长、专业更精细的现代医疗新格局。
中西医结合肺病科、针灸理疗科被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山东省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老年医学被泰安市卫健委确定为“泰安市卫生健康重点学科”,重症医学科、医学影像科被泰安市卫健委确定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康复科被泰安市卫生健康委评为泰安市中医药重点专科。
睡眠医学、眩晕脑血管病学科业务水平在泰安市位居前列。
医院积极搭建医疗技术合作平台,是“山东省立医院(集团)泰山医院”。
医院是“北京天坛医院卒中诊疗协作单位”、“北京阜外医院心脏重症协作单位”,与“山大齐鲁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立第三医院”等多家医院建立合作关系。
医院先后被授予“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全省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泰安市友善医疗机构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计生协会联合表彰为“山东省卫生健康工作(计生协系统)先进集体”,获批“山东省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山东省总工会职工疗休养基地”。
在未来发展中,医院将严格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 , 着力打造“以医疗为主体,医康养相融合的国内知名三级老年病特色医院”,铸造老百姓心中的“健康泰山”。
二、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4 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其中,高级岗位 1 人,中级岗位 1 人,初级岗位 2 人。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1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1984 年 2 月以后出生);
中级岗位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1979 年 2 月以后出生);
高级岗位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1974 年 2 月以后出生);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1 )。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 2025 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1 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 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 附件 3) ,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 2025 年 2 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山东省泰山医院网站( [申请查看] )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
报名时间: 2025 年 2 月 10 日 9:00- 2 月 14 日 17:00
初审时间: 2025 年 2 月 10 日 11:00- 2 月 15 日 17:00
查询时间: 2025 年 2 月 10 日 11:00- 2 月 15 日 17: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泰山医院官网公众版人才招聘专栏( [申请查看] ),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5 年 2 月 14 日 17:00 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除简化程序岗位外,其他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 1 人的,取消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 2 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 , 在山东省泰山医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3.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泰山医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1. 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总分为 100 分。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 : 3 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符合招聘条件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综合分析、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 100 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70 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 40 %和面试成绩 60 %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1.5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 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 [申请查看]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 老师
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 [请申请后查看]
咨询时间: 8 : 30-11 : 30 , 14 : 00-17 : 30
监督电话: [申请查看]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外村街 3 号,山东省泰山医院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七、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泰山医院
2025 年 2 月 7 日
附件 1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岗 位汇总表 [申请查看]
附件 2 :应聘诚信承诺书 [申请查看]
附件 3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申请查看]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申请查看]/articles/ch00238/202502/f4d3d63e-0db9-44be-a804-d 6143f 05f [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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