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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争创职业本科”学校和教育教学、科研及服务社会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7名博士研究生 。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 27人。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 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 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 《岗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解聘的人员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非202 5 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招聘信息实行“一次发布、全年有效、招满为止”,采取“公开报名、面谈考核、一人一策、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申请查看])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测试、成绩查询、体检、考察等信息均在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申请查看])发布公告,请考生持续关注此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入“人才招聘”栏目,点击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网上报名入口(网址:[申请查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 2 ),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证件、证书扫描件等信息),并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 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12: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可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测试,经测试后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
(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电子版,填写专科及以上层次的全部学历学位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 2)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 3)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认真对照岗位条件 全面、准确、 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审慎诚信报考。
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 不准确 (含隐瞒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4)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信息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及时联系。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基本信息、报考条件进行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通知其参加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含隐瞒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人员与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须在报名系统中详细填写 。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须填写并打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3,建议打印4份备用)。
资格审查内容 :
(1)各岗位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5年1月24日,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则要求考生为1979年1月2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 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31日。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职称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毕业证、学位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如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予录(聘)用。
(三)测试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测试为面谈考核。
测试工作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并制定测试工作方案。
1.测试前资格复审。
测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条件相关的身份证、专科及以上层次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要提供的)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对参加测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测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2.关于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发布测试公告。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发布资格复审及面谈考核公告。
测试公告发布后,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测试公告在测试前至少5天发布,测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测试公告为准。
4.测试内容。
面谈考核主要了解考生学习工作情况、专业学习情况、求职动机和职业规划等。
面谈考核总分100分。
5.计分办法。
考生面谈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6.成绩相同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时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该岗位入围体检、考察人员时,现场组织加试。
7.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阶段。
重要提示: 面谈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含心理测试)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 〕 65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
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该岗位经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同意可按 考生总成绩 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 2 )。
不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 5 年。
3.考察
考察工作由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和应聘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该岗位根据需要经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同意可按 考生总成绩 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备案
1.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市人社局审定, 由市人社局、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共同发布 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 3个月, 特殊情况可延长至 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 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本次招聘岗位均设置 8年的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
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新聘用人员入职后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
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和《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均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黄人社发〔2020〕12号)执行或者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决定,并及时报告市人社局。
报名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申请查看](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岗位表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2: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3: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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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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