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8
其他条件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 高中教师须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须取得相应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 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须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 2025 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5. 年龄 18 周岁以上、 35 周岁以下(报名开始第一日已满 18 周岁且未满 36 周岁,具体计算到日)。
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开除公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 信息发布
在莆田市人社局( [申请查看] )、莆田市教育局( [申请查看] )、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 [申请查看] )公布的网站、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等有关网站上发布招聘方案等信息。
四、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10 : 00 止(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以系统报名或现场纸质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建议优先选择系统报名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 1 )系统报名:请扫描二维码,登录荔城区智慧教育平台填写报名信息。
( 2 )现场纸质报名:未提前系统报名的考生务必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当天上午 10 : 00 前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现场报名,直接填写《莆田市荔城区公开考核招聘 2025 年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 1 )。
( 3 )提供纸质材料:所有参加面试者必须向现场宣介人员提供《莆田市荔城区公开考核招聘 2025 年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级等原件复印件, 2025 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证明。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相应的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段,高中、初中不得兼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五、 考试
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为 1 人的,若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 1:3 的,该岗位不开考;
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为 2 人及以上的,若报考者不足 1:3 比例的,按 1:3 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12 月 28 日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若有变动,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二)考核办法:考核面试以教学技能考核为主,主要通过 10 分钟的片断教学来考核。
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个学段、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 1 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学科同一课题,下同),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 60 分钟),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 10 分钟),教案不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
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 70 分以上(含 70 分),方为合格。
(三)教学技能考核指定教材:见附件 2 。
六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 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 1:1 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 体检标准。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018 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 2018 〕 20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 7 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 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并在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公示 7 个工作日。
八、 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新任教师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 3 年。
九、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 [请申请后查看]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北大北街 15 号
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上( [申请查看] )公布,敬请关注。
十、 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荔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荔城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荔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招聘有关事项参照国家、省、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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