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教师招聘56名公告(第二批)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1日
宁海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56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范围和对象 1、报考中小学学科岗位的对象是: (1)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浙江省,户籍以2024年12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的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专业与招聘学科相符。 (2)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2023年、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与招聘学科相符,具有相应的 教师资格 [申请查看] 证书。 (3)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与招聘学科相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师范类别,不限户籍。 2、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对象是: (1)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专业与招聘学科相符,不限户籍。 (2)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与招聘学科相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限户籍。 (3)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与招聘学科相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师范类别,不限户籍。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专业要求等详见《2025年宁海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确认 1.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8:00至12月20日16:30。 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完成相关数据的录入。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现场报名地点:宁海县桃源初级中学(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时代大道118号)行政楼。 报名材料: (1)《2025年宁海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研究生、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查看])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7)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考生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表、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2.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地点:宁海县桃源初级中学(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时代大道118号)行政楼。 根据提供的材料,对应聘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审核通过,确定为考试对象; 报考综合高中政治、地理、物理和初中社会学科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2:1,报考其他学科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3:1.如不足规定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地点为宁海县桃源初级中学(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时代大道118号)行政楼。 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范围为教育基础知识、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12月28日(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 3.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各招聘学科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宁海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1.拟聘用人员大学毕业后,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宁海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 2.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解除原聘用(劳动)合同; 3.宁海县教育局审核拟聘用人员档案,如符合招聘条件,报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规定须实行五年服务期。 5.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届时予以解聘。 6.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届时予以解聘;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7.若发现被聘用人员存在与报考条件不相符,或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已签订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属于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不得录用情形之一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有舞弊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不按时报到,不服从分配的; (4)公示有异议且查实有问题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五、递补规定 (一)面试实施3天前,因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而产生的空缺,可在该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递补。 (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均在该学科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的,均不再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入围人员名单、递补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招聘相关信息统一于宁海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录 ([申请查看] 2.本次招聘的教师由宁海县教育局统一分配。 3.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宁海县教育局、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申请查看]、[请申请后查看] 监督电话:[申请查看] 附件:2025年宁海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x [申请查看] 2025年宁海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申请查看] 宁海县教育局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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