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11-19
- 截止日期:2024-12-14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受宜宾恒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宜宾恒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聘 7 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宜宾恒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07 月 07 日 ,注册地位于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包括铝塑瓶盖生产、销售;
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关联产品进出口业务;
塑料透明盒、塑胶模具的生产、制造及销售;
项目投资、酒店管理;
市政道路工程。
现在宜宾恒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14 家公司。
宜宾恒旭商业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 ,注册地位于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包括商业服务业;
户外运动的组织、策划;
物业管理;
租赁业;
房屋、市场摊位的租赁;
住房租赁经营;
百货、服装零售;
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
游乐园;
歌舞厅娱乐活动;
电子游艺厅娱乐活动;
室内手工制品娱乐服务;
销售工艺品;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销售服装、玩具、文化用品;
销售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
现在宜宾恒旭商业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对外管理有恒旭·银座、恒旭·金座、恒旭·酒店附属商业、铜雀台商业综合体、恒旭·凤凰城 5 个商业项目。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职责以及岗位要求详情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 ) 报名时间:
2024 年 11 月 14 日 - 2024 年 12 月 14 日 18:00 止。
(二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申请查看]
应聘者可通过以上报名链接进入招聘门户首页,根据本人求职意向,按照指引进行相关信息填写及报名。
在报名阶段,应聘者需完成报名资料的上传,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所取得的职业 / 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③同一个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多个招聘岗位的;
④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
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
对经初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 面试
①面试满分为 100 分。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五 ) 体检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由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考察
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符合岗位相关任职条件。
(七)讨论决定
宜宾恒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择优录取、注重实干原则,若宜宾恒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认为不适宜聘用的可终止本次岗位招聘。
(八)递补
1.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
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2. 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由此产生的缺额,经公司研究后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3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司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 15 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 ( 劳动、人事 ) 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1. 合同期限管理。
此次招聘岗位首次服务期限为 1 年(试用期不超过 1 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
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2. 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岗位信息表 [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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