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
时间:2024-04-03 作者:高校高端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
2024年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0名,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等详见《遵义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职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应与岗位需求相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国(境)外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除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认证外,原则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一致且所就读高校QS世界排名在前300位以内;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到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科(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6号遵义师范学院行政楼432)报名; 3.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填写《遵义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4.报名联系电话: 陈治松(遵义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申请查看] 张 鹏(遵义师范学院分管人事副校长):[申请查看] 李明刚(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处长):[申请查看] 周 云(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副处长):[申请查看] 李 平(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科科长):[申请查看] 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科:[申请查看]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三)面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人事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类汇总,经人事处、相关学院及分管校领导三方同意后,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人选确定以后,学校将视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技能、学术素养和综合素质。 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技能、学术素养和综合素质。 (1)由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学校党委书记、分管人事副校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师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成面试(考核)组。 (2)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采取讲座或试讲形式进行,本项占比40%。 (3)综合素质采取答辩形式进行,本项占比60%。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同一职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并列人员再次面试。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高引办研究同意后,可复查一次。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试行)》,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高引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高引办在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 (七)学校审核 面试(考核)结果的初步意见及体检、政审、公示等情况由学校人事处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后,报学校党委会审核。 (八)聘用备案 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接受工作分配。 (九)聘用后的待遇 1. 安家 补贴( 税后一次发放) 和科研支持 人才类别划分根据《遵义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 .工资待遇 根据国家、遵义市及学校的相关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待遇,签订8年服务期协议的博士,可直接享受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每月享受遵义市(或贵州省)的高级人才津贴,入职五年未评上副高职称,按专业技术十级兑现工资待遇。 3. 其他服务 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请遵义市(或贵州省)“人才服务绿卡”,人才凭卡享受岗位聘用、职称评定、配偶安置、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旅游服务等优惠便利政策。
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申请查看](遵义师范学院纪委)。
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师范学院高引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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