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10-31
- 截止日期:2024-11-08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 2 名。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计划
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 2 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1 )。
二、遴选条件
1. 报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 “ 两个确立 ” 、坚决做到 “ 两个维护 ” 。
(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4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 报名。
报名时间: 2024 年 11 月 6 日 -8 日
报名地点:县委编办综合室
报名资料:
( 1 )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2 张。
( 2 )提供加盖县委组织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 3 )提交《平江县委编办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 ,双面打印)。
( 4 )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 5 )报名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资格审查。
由县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3. 考试。
遴选考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 县委编办协助。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考试实行 100 分制。
( 1 )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 1:3 ,如确因工作急需,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将开考比例降至 1:2 。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2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按遴选职位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按 1:1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参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 = 笔试成绩 ×60%+ 面试成绩 ×40% 。
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4. 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计划 1:1 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县委编办组织实施,依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问题的意见》(湘禁毒委 [2020]26 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 考察。
主要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干部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社会征信记录、信访举报情况等进行核查,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6. 公示与转任。
遴选人选确定后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严肃遴选工作纪律
(一)报名人员要按照方案要求,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随意放弃。
对报考资料或信息不实的、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公开遴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违法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
(三)对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编办综合室负责解释。
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
2024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 : 平江县委编办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doc [申请查看]
附件 2 : 平江县委编办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doc [申请查看]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首页
复制
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