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10-30 编辑: 王子丑
一、招聘计划
专任教师3名,辅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4. 身心健康,满足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工作需要;
5. 满足规定的公开招聘条件及相应岗位要求。
(二)岗位条件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计划(第二批)》(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查看]。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招满即止。
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学院路158号
联 系 人:[申请查看]
联系电话:[申请查看]
(三)报名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正反面);
2. 个人简历;
3. 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 业绩成果简要证明材料;
5. 与应聘岗位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如党员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6. 填报《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四)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通知。
四、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
体检与心理测试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检测。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进入考察阶段,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及拟聘岗位资格等。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学校可结合工作需要从应聘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网站([申请查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实行以岗定薪的薪酬制度,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
首页
复制
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