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二中学 || 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人才引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8日
一、引才计划
高中政治教师1人,高中体育教师1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
2025年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2.学历条件。
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
本科生30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4.资格和专业要求。
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025年师范类毕业生应在毕业前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
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专业目录》(附件2)。
5.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一致。
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邮箱和专场招聘会报名方式进行,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也可到招聘会举办现场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岗位计划表中的一个岗位。
1.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大庆市第二中学+报考岗位+姓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手机号”。
报考人员邮件发送后,应及时联系岗位联系人确认邮件接收成功。
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结果。
具体邮箱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拟在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举办校园宣讲会和招聘会,现场接受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二)能力测评。
以面试为主,方式为“无生试讲”,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人员较多,则视情况加设面谈,面谈排名不带入面试环节。
面谈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谈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如有面谈排名以面谈排名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不得参加后续市属学校引才场次能力测评。
具体能力测评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三)考核与体检。
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同时用人单位与2025年毕业的引进人才签订三方协议。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递补原则。
如加设面谈,面谈进入面试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并办理手续。
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为已毕业的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毕业的引进人才毕业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和Ⅲ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
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和Ⅲ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3.对在大庆购房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
不同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4.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按程序兑现政策待遇资金。
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五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已发的全部政策待遇资金。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产生违约情形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专场招聘会报名时,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本次考试所要求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名期间签订《考试承诺书》,并正常参加能力测评。如面试考试前,考生仍无法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或不满足报名条件,则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 4.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大庆人才”“大庆市教育局”“大庆市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5.引才岗位咨询电话:
报名邮箱:[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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