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9-04
- 截止日期:2024-09-20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为进一步保障检查工作需求,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技术规范。
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场检查计划,配合开展有因检查。
承担药品批准上市前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承担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变更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以及新建、改扩建生产线的 GMP 符合性检查。
承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负责收集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结果,提出建议。
承担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检查员统筹调配使用。
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药械化检查员 2 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5 周岁( 1989 年 9 月 3 日后出生)以下人员。
要求:男性。
岗位需具备药学、医学、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
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 40 周岁。
具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 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人,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按照《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电子邮件报名。
时间: 2024 年 9 月 4 日 8:30 - 9 月 20 日 17:30 。
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 XX 岗位 + 姓名)至报名邮箱,附《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邮箱地址: [申请查看] 。
2. 资格审查。
时间: 2024 年 9 月 23 日 - 9 月 25 日 ,审查学历、专业等信息。
3. 应聘资格的取得。
招聘单位经研究讨论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
(二)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查档
考试结束后,按 1:1 比例确定查档对象,组织开展查档工作。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五)聘用
经查档、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
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
附件: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申请查看]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
2024 年 9 月 3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申请查看] 2024/9/3 /art_1229246223_5367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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