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8-27
- 截止日期:2024-08-30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相关要求 |
实验室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化学、生物类等相关专业,有一定的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经验优先。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永康市常住户口人员优先,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2. 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 、具备岗位的相关要求。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 [2018]126 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 2024 年 8 月 26 日 - 2024 年 8 月 30 日 ( 工作日上午 8 : 30-11 : 30 下午 14 : 00-17 : 30) ;
2. 报名地点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松石西路 469 号(永康生态环境主楼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办公室 304 );
3. 携带材料 :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 1 份,近期免冠 1 寸彩照 2 张;
4. 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三)体检: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解释。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4 年 8 月 26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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