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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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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选)聘计划 本次7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9家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1名。 丽水先锋网([申请查看]); 二、招(选)聘对象条件 招(选)聘对象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相应学位)、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招(选)聘对象还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招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2.面向残疾人招考的岗位要求丽水市户籍或生源。 3.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报考招聘岗位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二)选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且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 4.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在编在岗事业人员报考选聘岗位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三)其他要求 1.招(选)聘部分岗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计划执行。 2.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岗位,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本次招(选)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相关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截至2024年8月19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5.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4年8月1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6.截至2024年8月19日,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 7.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其他政策规定需回避情形的,考生及相关人员应按规定要求主动回避。 三、招(选)聘程序与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选)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4年8月19日17:00-8月28日17:00。 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申请查看])。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事业单位考试,在丽水市栏,点击“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填报相关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改报岗位,未确认的不能进入资格初审环节)。 报考专设残疾人岗位的人员,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由丽水市残联进行审核确认。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19日17:00-8月29日12:00。 各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19日17:00-8月29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选)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选)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取消招(选)聘计划。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5日9:00-9月21日14:30。 (五)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9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 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任一科目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由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 (八)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进行,由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先锋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1.招聘岗位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2.选聘岗位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招(选)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 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5.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招(选)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7.本次公开招(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若遇丽水市事业单位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申请查看]。 8.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若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有疑问的,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若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选)聘单位联系。 监督电话:中共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申请查看]。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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