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8-19
- 截止日期:2024-09-03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因工作需要,我校华文学院拟公开招聘校医 1 名,工作地点在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 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院卫生站管理工作;
2. 负责做好学生各类应急情况处理;
3. 协助安排教职工体检事宜;
4. 配合学院做好环境卫生防疫、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等其他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 1984 年 1 月 1 日 之后出生;
3. 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起点, 2024 年 7 月 31 日 及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毕业生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4. 有医师或护师资格证;
5. 有过校医相关工作经历,且取得中级职称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 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 2024 年 9 月 3 日 12:00 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 [申请查看] [申请查看]),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公开招聘校医( 2024 年 8 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
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 9 月 4 日 12:00 前重新上传。
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2. 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 3:1 ,方能组织考核。
若比例未达 3:1 ,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
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 70% ,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3. 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
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直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
首个聘期 3 年,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工作满 5 年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校长聘项目制的选拔。
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2.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 入职前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 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 咨询电话:
华文学院: [申请查看] 。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 年 8 月 17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人才招聘资讯请关注高才医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 yxrcjo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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