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
2024-07-04 乐清市人民政府 |
【公开招聘】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2024 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 2012 〕 194 号)和《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 2015 〕 2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 114 名 (其中面向退役军人 1 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年龄要求为 1992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 1. 报考中学和职高学科的,要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 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及学历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对口或相近。 3. 报考对象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学科,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 2024 年 7 月 11 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具有以下情形的 2024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对象不受户籍限制 : 1.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及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的毕业生; 3. 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浙江省级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和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 已取得乐清市教育系统录(聘)用资格人员(未确定岗位的公费师范生除外); 3. 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 2024 届毕业生; 4.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 ( 试行 ) 》 ( 中组发〔 2021 〕 11 号 ) 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 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 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8. 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考岗位要求 招聘具体学校、岗位及要求详见《 2024 年乐清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 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 8 时— 7 月 14 日 17 时。 报考人员通过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 [申请查看] )报名。 2. 资格初审 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 8 时— 7 月 15 日 17 时。 3. 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 2024 年 7 月 16 日 8 时— 17 时。 4. 缴费确认 时间: 2024 年 7 月 17 日 8 时— 7 月 18 日 17 时。 初审通过之后,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 2018 〕 21 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 50 元。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 3 ∶ 1 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 3 人及以上的,按 2 ∶ 1 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5. 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试前 2 天,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进行准考证打印。 (二)笔试(共 100 分) 1. 笔试形式:笔试科目题型含主、客观题两部分,闭卷作答。 2. 笔试科目及内容 ( 1 )教育基础知识(约占 20% ):包括宏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教育理念和课程意识、教育法规等。 ( 2 )学科专业知识(约占 80% ):包括对应学科教材教法、教学基本规律的把握、对教学片断的辨析等,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延伸阶段专业知识及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等。 3. 笔试时间和地点:暂定 7 月 22 日上午 9:00 — 11:00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2. 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 3.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 1 )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本人的《 2024 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 2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 2024 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本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含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与岗位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3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 4 )退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退役军人佐证材料。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共 100 分) 1. 面试对象的确定。 2. 面试形式及分数构成。 面试规程届时发布在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 (五)择岗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确定入围对象,如遇综合考核成绩同分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1. 笔试成绩高者; 综合考核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 100 分。 (六)体检与考察 1. 体检、考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2. 报考对象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 体检考察入围名单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教育局网站( [申请查看] )予以公示,公示 7 个工作日。 2. 非乐清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落户到乐清市。 3. 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 3 天内到学校报到。 4. 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乐清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 6 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被录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试用期(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4 年应届毕业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必须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国 ( 境 ) 外应届毕业生还须在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二)聘用前,拟聘对象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调至乐清市教育局。 (三)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五)报考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认定参照上述专业目录执行审查。 (六)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予择岗,保留入职资格一年并完成入职体检,期间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所择岗位自行空缺。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 监督电话: [申请查看] (八)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7 月 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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