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作者:张彦峰 发布时间:2024-06-1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52 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 2015 〕 55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 2016 〕 4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18 〕 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大学附属脑病医院)工作人员需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医院简介
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大学附属脑病医院)成立于 1970 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养为一体,以 “ 强专科、精综合 ” 为学科发展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是河南省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豫南分中心、国家药物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协作承担了 “863 计划 ” 、 “973 计划 ” 等国家级研究课题。
年门诊诊疗 22 万人次,年住院患者 1.2 万人次,其中区外患者占 25% ,业务辐射河南、安徽等 30 多个省市。
医院在 2020 年发布的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在全国精神专科医院中位列第七;
在 2021 年河南省三级医院 DRG 绩效考核中,综合能力、疑难病例治疗能力等指标在全省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中均排名第一。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4 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41 名,办理编外人事代理手续。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大学附属脑病医院) 2024 年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其他要求中的 “ 以上 ” 均含本级。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 5 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
和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
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由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规培证或规培成绩合格证明, 1 寸近期免冠彩照 2 张,《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 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 1 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有相关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除证件类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留存人事科备查。
1 、报名时间
2024 年 6 月 20 日— 6 月 26 日
2 、报名地点
驻马店市雪松路东段 51 号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 5 楼 523 室
3 、咨询电话
0396 — [请申请后查看]
(二)报名资格初审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初审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现场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缴纳考务费。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 30 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考试 1 科, 30 元。
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领取
请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 523 室人事科。
六、考试与考核
(一)考核
1 、报考岗位代码为 1001 的考生不参加考核,直接进入面试;
报考岗位代码为 1002 — 1013 的考生进行笔试 + 实践技能测试。
( 1 )笔试:
岗位代码 1002 — 1011 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卫生类专业知识;
岗位代码 1012 、 1013 的考生,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由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占总成绩的 20% ;
( 2 )实践技能测试:
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进入相对应的科室进行为期 10 天的临床实践,全面了解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政治思想水平、创新能力、操作技能、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及执行力等情况。
实践结束后由带教老师和主管业务科室分别对考生工作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考核打分。
两项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实践技能得分。
实践技能测试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30% 。
参加临床实践测试满 10 天者,发放生活补贴 1000 元,未满 10 天者,视为自动放弃。
2 、有关事项
考试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 15 分钟到场签到,迟到 15 分钟以上取消考试资格。
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考场违纪或作弊行为。
如发现违纪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参加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以及时间、地点在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二)面试
1 、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50% 。
根据笔试与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实践技能测试未参加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报名人数未达到 3:1 比例或因有人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 60 分。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 、有关事项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逾期不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得分× 20%+ 实践技能测试得分 ×30%+ 面试成绩 ×50% 。
总成绩按各岗位进行排名,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并列时以实践技能测试得分确定进入下一程序人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实践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
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
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 〕 1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 〕 25 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豫人社办〔 2013 〕 88 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 2006 〕 2 号)组织实施。
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优惠待遇
1001 岗位相关待遇可一人一议。
1002 、 1004 — 1007 岗位硕士研究生: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可办理入编手续;
发放生活补贴 2000 元 / 人 • 月,共发放 3 年。
1003 岗位二本及以上院校(不含专升本)本科:发放生活补贴 1000 元 / 人 • 月,共发放 3 年。
最低服务年限 6 年。
十、纪律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
(三)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卫健体委、市人才交流中心及社会的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影响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纪检监察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招聘结果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并报市卫健体委、市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咨询电话: 0396 — [请申请后查看]
监督电话: 0396 — [请申请后查看]
附件下载:
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大学附属脑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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