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2024-05-27 |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 学校 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举办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交叉学科等十二个学科门类。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查阅(网址:www. [申请查看])。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并完全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 : 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2名。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 本次公招我校将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四川师范大学进行咨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 者 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 (1)所有报考者需在 个人简历栏 详细填写 ①何时取得本科学历学位、本科毕业学校、专业名称、导师姓名、辅导员姓名; ②研究生导师姓名、辅导员姓名。 (2)报考02005岗位(辅导员岗位E)的 报考者需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中的 附加信息栏 填写是否具有8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在高校全职工作且具有8年及以上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上传相片。 4 .资格审查。 5 .打印 《应聘资格审查表》 。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 。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师范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6月19日前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 成都市人事考试 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 6月19日至6月21日17:00前 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和 《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 2024〕3 号)等要求,结合四川师范大学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 [申请查看]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辅导员岗位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 :面试总成绩 =无领导小组讨论 × 100% 审计处、规建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岗位 :面试总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 × 50%+专业技能测试 × 50% 计划财务处岗位 :面试总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 × 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 40% + 面试总成绩 × 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所有岗位 笔试科目1科, 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 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为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资料分析、逻辑推理、中特理论、高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修养相关知识以及写作。 3.笔试时间及地点。 4.笔试成绩公布。 5.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 5号四川师范大学七教A区303,联系电话[申请查看]/ [请申请后查看] ) ,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辅导员岗位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 审计处、规建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 计划财务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 《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 (请在 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 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 ②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 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④ 近期 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⑤ 个人详细简历一份; ⑥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⑦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在高校全职工作且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所在工作单位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出具, 出具的证明中 须明确专职辅导员和全职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身份、工作起止年月等内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执业会员)或(非执业会员)》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⑨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 ① - ⑤ 项为必备材料,报考02001、02002、02003、02004、02005、02006、02007、02008、02009岗位者须提供第 ⑥ 项材料,报考02005岗位者须提供第⑦项材料,报考02010岗位者须提供第⑧项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⑨项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当日, 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 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主要范围。 (1)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 重点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2)规划建设处、审计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岗位: 重点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包括知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相关要求在办理完毕面试资格审查手续后发放。 6.面试成绩公布。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师范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我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师范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 我校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日内 提出复检申请。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综合考察 四川师范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师范大学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官网、 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 , 不再递补 。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师范大学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校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 (通过我校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校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 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 4届毕业生应在 202 4年 7 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 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师范大学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我校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凭本校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告。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3.本校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申请查看]/[请申请后查看](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2333 监督电话: [申请查看](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申请查看](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 四川师范大学 2024年5月27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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