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2-14
- 截止日期:2025-03-05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 5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及户籍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 18 周岁及以上、 35 周岁及以下( 1989 年 3 月 1 日 至 2007 年 2 月 28 日 之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及以下( 1984 年 3 月 1 日后出生);
具有卫生类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及以下( 1979 年 3 月 1 日后出生);
具有卫生类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 50 周岁及以下( 1974 年 3 月 1 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条件
1.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1 )。
2. 应聘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31 日 。
4. 资格条件中的 “2025 年毕业生 ” ,指在 2025 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2023 年和 2024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 2025 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 历临床 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 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 425 分。
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 2025 届毕业生;
2.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2025 年 8 月 12 日 前, 5 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 3 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口腔医院官网 [申请查看]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1 《徐州市口腔医院 2025 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
1.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报名审核通过后,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的,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100 元。
2. 报名时间: 2025 年 3 月 3 日 — 3 月 5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
3. 报名地点:徐州市口腔医院 3 号楼(行政楼) 301 、 302 办公室(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 130 号,可乘公交车市内乘 1 、 13 、 13 附、 35 、 57 、 59 、 60 、 65 、 604 、 616 路公交车到工人医院、口腔医院站下;
或乘地铁 1 号线至苏堤路地铁站 3 号出口)。
4.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报名材料交至现场报名工作人员登记后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 报名表(见附件 2 ,应附彩打或纸质照片)。
2. 本人 1 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 3 张(含报名表照片 1 张)。
3.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等,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 份(网址为: [申请查看] ),同时提供前学历(包括本科、大专、中专等)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2025 届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入职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25 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2025 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之前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7. 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8.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2023 年和 2024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 “2025 年毕业生 ” 岗位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
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9. 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委托人签字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三个环节,由徐州市口腔医院组织实施。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于考前 3 天电话、短信通知。
2. 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闭卷笔试方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 60% 为合格。
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3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市口腔医院网站( [申请查看] )公布。
(二)面试
1.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2.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60 分为合格线。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 面试时缴纳费用 100 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核临床操作技能,成绩为百分制, 60 分为合格线。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 30% 、面试 40%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30% 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及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市口腔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 拟录用者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 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3.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5.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6.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7.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口腔医院官网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 7 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因拟聘人员逾期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的,取消拟聘资格。
拟聘用的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徐州市口腔医院订立 3 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徐州市口腔医院最低服务 3 年(含试用期)。
七、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徐州市口腔医院 2025 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报名表》。
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
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
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 徐州市口腔医院官网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唯一网站,无其他信息渠道,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告中电话进行确认。
4.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5. 本公告由徐州市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工作日上班时间)
纪委监督电话: [申请查看]
附件 1 :徐州市口腔医院 2025 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xls [申请查看]
附件 2 :市口腔医院 2025 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务人员报名表 .doc [申请查看]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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