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4-30
- 截止日期:2024-05-11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因工作需要,[申请查看]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 3 名,派遣至附海镇人民政府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 3 名派遣制工作人员。
具体用工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1 。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详见附件 1 。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 、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工作资历、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范围相符)、任职资格、职业 ( 执业 ) 资格等要求。
3 、身体健康。
4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 )。
三、招录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4 年 5 月 7-11 日 ( 工作 日上午 8 : 45 — 11 : 30 ,下午 14 : 15 — 16 : 00) 。
2 、报名地点: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六楼 602 室(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 1999 号)。
3 、报名方式:每人限报 1 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 );
(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4 )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5 )近期免冠 1 寸正面彩照 1 张;
( 6 )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4 、其他说明:
( 1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 2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 3 )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 3 倍的,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 3 )被开除公职;
( 4 )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 3 年的;
(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6 )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 7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
满分为 100 分,笔试后各岗位将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 60 分及以上的,按 60 分划定,平均分不足 60 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闭卷考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2 、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3 倍确定面试对象 ( 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 。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与应变能力、口头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和举止礼仪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足 60 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3 、总成绩按照笔试 40% 、面试 60% 计算。
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 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
( 三 ) 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 四 )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 五 ) 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 [申请查看] )公示 7 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 、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2 、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笔试、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3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考察对象、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将在慈溪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生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发布之日起 7 天内向[申请查看]反映,联系电话: [申请查看] 。
4 、聘用人员与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管理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
1 、附海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计划 表 [申请查看]
2 、附海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报名表 [申请查看]
2024 年 4 月 26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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