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第十二幼儿园于(简称天府十二幼)2018年9月正式开园,成都市一级园,位于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德华路7号。
幼儿园占地4502平方米,建筑面积4850平方米,绿植面积1653平方米,全园开设小班、中班、大班16个班,是一所门前小桥流水,园内绿树成荫,春有花、夏有阴、秋有果、冬有青,坐落在岷江支流旁的幼儿园,被家长和师幼亲切的称为十二庭院。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爱心、责任心;
3.认同幼儿园教育理念,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
4.工作积极主动,能承担责任和接受挑战;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4名
岗位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有爱心、责任心、上进心;
2.学历要求:学前教育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教师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一致;
3.按国家规定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具有教育科研、课程建设等相关经验;
具有区(县)级以上“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者;
获得区(县)级以上奖励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或委培未满服务期,且未征得培养单位同意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
1. 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定、晋级、评优和学习培训。
3.按天府新区相关政策,享受落户天府新区、子女入学、购房等各项相关政策。
4.符合《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人才支持政策》规定条件,经申报审核后可享受相关补贴。
5.高品质工作餐、定期健康体检、节假日慰问等各种暖心福利,让您安心如家。
应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投递《四川天府新区第十二幼儿园2024年教师招聘考核信息登记表》及个人简历至电子邮箱:[申请查看](文件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
3.报名资料
(1)《四川天府新区第十二幼儿园2024年教师招聘考核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校大四学生暂无学历、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有效在校证明文件);
(3)各类荣誉证、获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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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考核:应聘者个人信息经初审通过后(幼儿园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现场考核时间及地址),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个人简历(纸质版)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考核(采取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其他
1. 招聘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2. 招聘咨询电话:[申请查看]
3. 学校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德华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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